2021-04-29 16:09:41 来源:同策咨询安徽区域 633次
全国市场政策
上海出台多条调控政策,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房限售5年
3月3日,上海调控升级政策落地。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通知,将从宅地供应、新房房价、商品住房交易、房产中介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管控。主要内容包括:①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溢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②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③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④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等。
广东中山公积金新规,异地贷款夫妻一方须是中山户籍
3月3日,广东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则关于公积金贷款事项通知。自2021年3月4日起,异地缴存职工在中山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或配偶任意一方须符合户籍在中山市的要求。2021年3月3日(含)前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认证的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执行。
【同策观点】上海通过限售政策,进一步限制此类住房的炒作,给相关楼盘进一步降温,促进房产市场平稳发展;广东公积金新规对加强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管理有重要意义。
无锡出台政策规范二手房市场,不得故意哄抬房价
3月4日,无锡市出台《关于规范我市二手房交易秩序的通知》。规范二手房信息发布行为具体有:不得借用房屋所谓“学区房”等概念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不得以个别成交案例、局部价格变化炒作市场行情;不得使用夸张标题和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得诱导各类信贷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不得臆测房地产政策走向、误导公众情绪、触碰法律红线。另外,二手住房价格信息发布后,中介机构受理的、发布的房屋挂牌价格应与参考成交价格相一致;不得鼓动卖家虚高报价,不得捏造虚假高价成交案例。
南京严禁非住宅改为住宅或酒店式公寓
3月11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办法》的通知,该办法自2021年4月9日起施行。其中有一条内容明确表示,建筑使用功能变更严重影响城市规划和周边环境,无需征求规划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建设主管部门直接不予受理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或消防验收备案。比如说未经批准擅自将非住宅建筑改为住宅、酒店式公寓的。本次通知相较于2018年发布的通知,调整了部分表述,使其更加严密。
【同策观点】无锡该政策贯彻落实中央“房住不炒”定位,对二手房市场秩序进行整顿、规范信息发布行为等有利于促进二手房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南京政策的发布明确规定土地性质不得改变,促使开发商更加谨慎对待土拍,理性拿地。
西安:严打资格造假和“首付贷”,失信人员5年内不得购房
3月16日,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西安发布通知,主要有关事项有:1、加强购房资格核验,从业人员违反本规定的,要记入信用档案,并可予以从业限制;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购房人骗取或通过“代持”方式规避限购政策的,其本人及“代持人”将列入我市购房失信人员名册,5年内不得购房;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2、加强购房资金核验,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遵守金融信贷政策,不得诱导、协助购房人以“信用贷”、“消费贷”等方式支付首付。3、规范商品房销售秩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捂盘惜售、价外收费。
浙江湖州出台土地出让管理新政,实行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
3月17日,浙江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内容涉及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促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严肃土地出让纪律和强化考核管理四个方面。加强住宅用地供应调控,并建立健全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报当地政府同意后,实行“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自持”或“限地价、竞租赁房”等竞价方式。
【同策观点】西安该政策从土地供应、限购、限售、市场监管等多方面加码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湖州建立健全房价地价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
深圳、杭州多地规范二手房,中介不得以个别高价引导成交且严禁参与经营贷
3月20日,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提示,要求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自查自纠并严禁参与经营贷,从业人员提示消费者切勿利用经营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杭州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向全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为的倡议》,倡议书提到,规范房地产市场房源发布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挂牌价格明显高于合理成交价格的房屋信息,不得以个别高价成交个案引导卖家涨价,不得捏造虚假高价成交案例营造房价上涨等假象。
湖州出台楼市新政:实行住房限购、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
3月27日,湖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内容包括:强化区县主体责任、增加土地供应量,实行集中供地、加快住宅项目建设、提高商品房预售条件、实行住房限购、强化住房金融监管、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营造公开健康的社会舆论。在中心城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未满6个月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市人才政策规定的除外。
西安楼市调控升级:新房、二手房限售5年,4年内无房算刚需
3月30日晚,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房地联动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决策部署,进一步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切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住房用地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出让;2、调整“刚需”无住房转让记录年限;3、优先满足居民家庭首套住房需求;
【同策观点】深圳、杭州多地严厉打击中介炒作“学区房”、经营贷入楼市等违规行为,从中介层面对二手房市场进行管控,规范二手房秩序;湖州该政策从多方面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对购地资金的审查有助于土地市场降温,限购的执行不影响正常住房需求,可对部分投机行为进行限制,同时通过加大土地供给、加快预售、住宅地块需在约定时间内竣工等方式增加供应。西安限购政策的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合肥热点
合肥:严格管理二手房网签 手续未及时办理自动撤销
3月9日,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了《合肥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服务管理办法》,并于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管理办法明确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方式和流程,交易前须核实买卖双方提供的信息。自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后60日内,买卖双方未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或不动产登记等手续的,系统将自动撤销其合同网签记录。也明确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加强密钥和经纪人员管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经纪行为中弄虚作假的,依法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房地产经纪机构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资格。
合肥15家房产企业、中介被约谈:不得捆绑搭售、价外加价
3月11日下午,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约谈会,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领导和处室负责人、11家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4家重点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参加约谈会。会议要求:1.不得捆绑搭售、价外加价;2.不得虚假宣传、无证预售;3.加强行业自律和内部管理。会议强调对企业及个人涉嫌商品房加价销售、捆绑搭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将不良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同策观点】合肥二手房网签管理办法有利于规范存量房交易和房地产经纪行为,维护存量房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存量房交易秩序。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约谈会是坚持“房住不炒”定位的体现,有助于共同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合肥住宅用地“两集中”政策,一年供应三次且供应量不得低于近5年平均完成交易量
3月25日,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实行住宅用地集中出让,通知中明确提出,合肥市实行“两集中”同步公开出让,市本级2021年住宅用地公告供应量不得低于近五年(2016年~2020年)平均完成交易量。原则上发布出让公告全年不得超过3次,时间间隔和地块数量要相对均衡。至于“两集中”出台的原因,主要是为减少土地公开出让过程中关联信息不充分所带来的对市场预期的影响,纠正信息披露的随意性、碎片化、不确定等不规范问题,防止市场主体由于不掌握重要关联信息带来的竞争。
【同策观点】合肥“两集中”供地政策明确全年只有3次土地供应机会且集中上市集中拍卖,对获得土地开发商的现金流和融资能力要求更高,大牌房企优势突出,房企阵营的分化更加严重;而且土地集中供应导致同一周期内项目供应增加,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价格冲击战打响,有利于稳定房价
房地产市场
1)、2021年3月份各物业类型成交明细如下所示
2)、3月份商品住宅量价齐升
3)、3月份商品住宅成交量为7163套,同比上涨27.39%,环比上涨51.47%
4)、3月份各区域成交当中,包河区成交1457套房源位居第一
5)、3月份面积100-110㎡,总价240-280万元以下房源成交占比最高
6)、3月份成交前三分别是保利和光尘樾、公园万象和翡翠天际
7)、普通住宅市场:
3月份普通住宅供应4175套,成交7065套,成交均价19209元/㎡
相关资讯
还可以输入 150 字网友评论仅供表达个人看法,不代表本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