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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合肥楼市销量数据报告总结

2021-07-03 18:33:19    来源:同策咨询安徽区域 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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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1年6月合肥楼市销量数据报告总结

全国市场政策

浙江湖州:公证摇号销售的新建住房不得更名

6月4日,浙江省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商品住房合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合同网签后,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除在父母、配偶、子女之间更名外,其他情形不得更名。实行公证摇号销售的项目,不得更名。同时,新建商品住房在办理合同网签后,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退房的,该房源须按原合同价格进行公示,并采用摇号、抽签等方式公开销售。

房地产业再迎变局,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并非划转中央

6月4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关于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分两个阶段来实现这个重要改革。第一阶段,自2021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为试点。第二阶段: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推广。此举只是征管工作职能调整,不改变资金分配格局,对地方没多大影响,但征管会更加严格规范。

【同策观点】湖州该政策进一步加强了房地产市场监管,有利于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行为,抑制投机炒房;财政部这一重磅新规出台,并不意味着土地出让金制度发生变化,但土地出让收入的进一步透明化、规范化,将引导地方政府在土地出让环节更趋谨慎。

北京将建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平台

6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为统领,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方向,以促进土地要素流通顺畅为重点,以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为目的,以不动产统一登记为基础,与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产业规划及城市更新行动计划相衔接,着力完善土地二级市场规则,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国务院:对浙江房价比较高的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意见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确保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针对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对房价比较高、流动人口多的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长租房政策,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社区建设,提升农房建设质量,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机制,塑造江南韵、古镇味、现代风的新江南水乡风貌,提升城乡宜居水平。

【同策观点】北京此次《意见》重点解决交易规则不健全,交易信息不对称和平台不规范,政府服务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建立完善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监管平台,并与国家土地交易监管系统做好对接;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是坚持房住不炒的表现,有助于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宁波明确闲置商办可改建为租赁住房,运营期不少于8年

6月17日,宁波市住建局、市资规局联合出台《宁波市关于非住宅改建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试行)》。《意见》指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闲置的商业、办公、工业等非居住类型,且未列入征收计划的存量闲置建筑,可改建为租赁住房,于7月15日起实施。《意见》还对改建的建筑体量、年限、面积等作出了规定,这类非居住类闲置建筑改建的原则及要求包括:性质不变、分类实施、统筹监管等。这一《办法》中提到,可将闲置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工业厂房和集中式农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含职工宿舍),以及将审批通过的商业办公用地建设为租赁住房的项目并予以补贴,最高补贴为600元/㎡。

监管部门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

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从加强从业管理、规范住房租赁经营行为、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等7个方面,对从事转租经营的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明确了监管措施。意见要求,从事住房租赁经营的企业,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自然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其名称和经营范围均应当包含“住房租赁”相关字样。住房租赁企业跨区域经营的,应当在开展经营活动的城市设立独立核算法人实体。

【同策观点】宁波该《意见》的出台,目的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大力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监管部门进一步规范租赁市场,促进租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合肥热点

合肥新市民个人缴存公积金办法将出台

近日,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2021年工作要点中透露,合肥市坚持把住房公积金制度向非公企业推进作为工作重点。结合苏州、常州两市试点经验,联系合肥市实际,出台自由职业者等新市民个人缴存办法。落实租购并举政策,研究落实住房公积金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措施。1、优先保障首套房需求;2、将出台“新市民”个人缴存办法;3、将落实资金风险预警机制。

【同策观点】合肥公积金政策进一步了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面,探索将新市民纳入缴存范围,让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满足多样化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需求。

合肥将严查涉及全市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

6月23日上午,合肥市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召开,副市长葛斌主持会议。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房住不炒”定位,深入开展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造福人民的实际成效检验“学党史、办实事”效果。一要全面排查,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对辖区内涉房企业和网络平台进行分类梳理排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广泛关注的企业和商品房项目,重点关注,及时处置。二要联合执法,实行部门联动,做到统一高效、协同有力。三要从严整治,对参与制造房地产市场乱象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对顶风作案、拒不整改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追究到底、处理到位。

房地产市场

1)、2021年6月份各物业类型成交明细如下所示


2)、6月份商品住宅量跌价涨


  • 2021年6月份商品住宅市场共成交3259套、成交面积为42.61万㎡、成交均价为18943元/㎡、成交金额80.72亿元,成交量同比下跌51.68%,环比下跌9.8%;
  • 2021年商品住宅市场累计成交套数33165套,同比上涨12.45%,累计成交面积411.01万㎡,同比上涨19.19%,累计成交金额771.24亿元,同比上涨25.26%,累计成交均价18763元/㎡,同比上涨5.24%。

3)、6月份商品住宅成交量为3259套,同比下跌51.68%,环比下跌9.8%


  • 6月合肥市商品住宅市场成交3259套,同比下跌51.68%,环比下跌9.8%;
  • 6月合肥市商品住宅市场成交均价为18943元/㎡,同比上涨2.11%,环比上涨5.2%。

4)、6月份各区域成交当中,新站区成交786套房源位居第一


  • 6月合肥市各区域成交当中,第一位新站区成交786套房源,第二位包河区成交643套房源,第三位瑶海区成交489套房源;
  • 6月合肥市各区域成交均价中,滨湖区以23277元/㎡的均价名列榜首,包河区以22776元/㎡位列第二,高新区以22566元/㎡位列第三。

5)、4月份面积100-110㎡,总价160-180万房源成交占比最高


  • 6月商品住宅成交面积结构,100-110㎡房源占比18%位列第一,第二位90-100㎡和120-130㎡均占比17%,第三位160㎡以上成交占比13%;
  • 6月商品住宅成交总价结构,160-180万房源均占比13%位列第一,180-200万和400万以上房源均占比11%排名第二,140-160万和240-280万房源均占比10%,并列第三。

6)、6月份成交前三分别是融创滨湖湾、保利海上明悦北雁湖金茂湾


7)、普通市场:

6月份普通住宅供应3841套,成交3138套,成交均价18503元/㎡


  • 2021年6月份普通住宅市场共成交3138套、成交面积为39.71万㎡、成交均价为18503元/㎡、成交金额73.59亿元,成交量同比下跌52.73%,环比下跌12.22%;
  • 2021年普通住宅市场累计成交32729套,同比上涨11.94%,累计成交面积399.89万㎡,同比上涨18.45%,累计成交金额745.23亿元,同比上涨24.58%,累计成交均价18634元/㎡,同比上涨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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